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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 无线电监测设施将全面“体检”

2018年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发布的《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一《规定》要求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对新建无线电监测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测试验证,对在用无线电监测设施进行定期测试验证,确保无线电监测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持续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监测设施日常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事实上,河北等部分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已经率先启动了这一工作。为保证无线电监测设施精准稳定、性能优异、功能完善,2013年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简称“检测中心”)取得了传导测试实验室和开场测试校验场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后,就积极为地方、军队各级无线电主管机构和生产企业提供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服务。

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 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无线电监测/测向/管制技术设施(以下简称“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当前国内、外的相关生产企业已经达到50家,产业规模突破10亿元。在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问题也随之而来。各家企业在科研水平、生产能力、质量意识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参差不齐;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评价机制,在招标采购环节,各级无线电主管机构在选型过程中缺少以检测数据为根本的技术评价依据;在到货验收环节,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进行验证,无法判断到货的产品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在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投入使用之后,由于系统老化和指标漂移等客观因素,以及人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等主观因素的存在,监测结果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图为检测中心技术人员正在调试测试设备

当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加大了无线电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监管对象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也迫切需要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完善监测技术设施,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监管力度。

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势在必行。为此,《规定》要求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对新建无线电监测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测试验证,对在用无线电监测设施进行定期测试验证,如根据设备状况,对固定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及系统中的监测接收机每5~7年测试验证一次,对移动、可搬移和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及系统中的监测接收机每3~5年验证一次。超过10年的无线电监测设施,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测试验证周期。

这一《规定》的发布必要而及时。以河北为例,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已建成了由55个测向固定站、115个小型固定监测站、41辆监测车组成的无线电监测网,全省无线电监测系统实现了对环京津、环渤海、机场、航路和设区市、重点县城区的基本覆盖,有效提升了无线电管理水平。但随着河北省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和各种监测功能的不断完善,需要管理的监测设备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如何做好监测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提高无线电监测系统的设备完好率,在日常无线电监测和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中更好发挥的作用,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河北省无管局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因此,《规定》要求,建立无线电监测设施检测和验证制度,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公正、准确和有效的检测数据,帮助各级无线电主管机构解决上述在招标采购、到货验收以及投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各类问题,以保证系统(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转。

建立“第三方测试验证及认证制度”不仅能够帮助各级无线电主管部门客观评价性能指标和产品质量,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使得无线电业务能够有效开展,排除各类无线电干扰,维持空中电波秩序;也能激励企业提高设备性能水平,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能够整体保证企业的科研实力、生产能力以及售后服务水平,规避掉“不良企业采用超低价中标,后续生产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等棘手问题。

三方合作共推测试业务开展 先行先试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主任王俊峰说,检测中心曾经先后于2006年和2013年,取得传导测试实验室和开场测试校验场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成为一家能够为地方、军队各级无线电主管机构和生产企业提供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服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2014年起,检测中心与宁夏无委办开展了“无线电标准校验场”合作,在银川打造了一个全国无线电监测设施检测验证示范基地。2016年12月20日,宁夏无线电标准校验场通过了CNAS认证,成为国内首个严格按照《VHF/UHF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开场测试参数和测试方法》行业标准建设的无线电标准校验场。

图为正在接受测试验证的无线电监测车

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测试,能够让无线电管理机构在采购环节买的放心,在设备方面用的踏实。河北省无管局从2016年起,就对利用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的所有技术设施建设项目均采用由第三方测试认证机构测试的方式进行验收,甚至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就将第三方验收作为重要内容要求投标方完全响应。

在采购环节,通过对所招标项目系统和主要设备开展第三方认证,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严谨,也让无线电管理机构能准确掌握采购设备的技术水平。在技术方面,一是提高监测网设备稳定性和可用率。2015年-2017年,河北省无线电监测设施统计处理故障数不断呈现下降趋势。据最新统计,监测网内测向固定站的可用率保持在95%,四类监测固定站可用率99.1%,监测车可用率在97.3%,控制中心保持在100%。二是保障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全省监测网建设历经十几年,遍及全省十一个市,具有建设周期长、设备型号种类多、工作环境复杂等特点,监测设备在经过长期使用、故障修复、环境影响情况下,技术指标会有很大变化,通过巡检工作中的指标和功能校准,有效提高了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准确率。三是为监测网设备升级改造提供技术依据。河北省无管局通过对监测网巡检报告和故障修复报告的深入研究,提出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开展监测频率范围扩展、高铁及民航监测功能升级、伪基站监测等专项升级工作,有效提高了全省监测网的监测功能和专项监测能力;对同批次建设、故障率较高指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部件进行批量更换。四是建立巡检和维修档案。几年来,河北省逐步建立健全了全省巡检和维修档案,将所有巡检和维修记录、设备升级、部件更换等情况作为历史数据保留,既为分析研究设备情况提供依据,也为固定资产核查提供依据。

截至目前,检测中心已先后为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测试监测测向接收机100余台,监测测向车(系统)30台(套)。2017年共计为河北、上海、北京、江苏、宁夏等15省市无线电主管机构提供了34套监测接收机,以及19套常规、TDOA、空间谱、水上和升空等多种制式的无线电监测系统的测试和评估,为其在系统选型、建设验收以及日常使用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评价依据和优质的技术服务。

夯实技术做好第三方服务 积极履责

《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文件明确提出“所有无线电监测设施在全生命周期必须经过测试验证”,这为持续开展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检测中心要积极把握政策变化趋势,把部分工作重心转移到为无线电管理提供更多技术服务上,为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全方位技术支撑。”王俊峰说,“我们还将加大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场地和能力建设,借助系统集成领域积累的经验,开发便携式现场测试系统,完善开场测试系统,以‘各地分布测试、数据统一归集’的形式,提升测试验证业务的检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图为技术人员在为监测车进行交货前的测试验证

据了解,检测中心正在加快完善场地布局和测试能力建设,争取在2018年底形成覆盖全国的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能力。目前,在全国已经建完及在建的测试地点有6处,包括北京、深圳、宁夏、河南、上海(含浙江嘉兴)及湖南,此外还在积极接洽四川场地选址以及协助监测中心张北短波监测站和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场工程项目的实施,以期形成覆盖华北、西北、西南、华中、华东和华南的全国布局。

同时,检测中心还将积极响应《规定》要求,加强无线电监测设施在系统选型、到货验收及日常使用阶段的检测验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监测数据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加快做好无线电监测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起草工作,构建完善的监测技术设施检测、验证标准体系;继续完善无线电标准校验场的能力建设,推动检测验证技术工作高效实施。此外,在检测验证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无线电监测设施的第三方自愿性认证工作,通过认证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监测设施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参数与标准的符合性以及产品的一致性。

王俊峰说,检测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科学、客观和准确的技术手段为依托,加强无线电监测设施在系统选型、建设验收、日常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内的测试验证工作,不断提升监测设施测量的准确性;加大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力度,建立在用系统的定期测试验证制度,确保系统在生命周期内的稳定可靠运行;提升无线电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准确性,为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有效可靠的数据支撑。

作者:艾米
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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