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FCC在其官网发布了“FCC延长实验室认可要求的过渡期”的重大消息,受到了各方的关注。期间,SRTC与FCC在秘鲁的APEC
TEL#53次会议上碰面,进行了双边会谈,同时就各方关注的“FCC延长实验室认可要求的过渡期”进行了深入交流。接下来小编将为各位奉上此次事件的最新消息及观点:
(以下新闻引自中国网)美国华盛顿时间2016年6月15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通过一个备忘录及再审查决定ET Docket No. 13-44正式宣布将无线通讯设备认证新政策Report and Order (FCC 14-208)中关于要求无线通讯设备认证的测试实验室必须取得FCC认可的要求的过渡期延长一年,延长后的过渡期为2017年7月13日。
FCC在2014年12月30日发布的Report andOrder (FCC 14-208)中决定在无线通讯设备认证中不再接受2.948列名实验室(2.948 Listed Lab)的测试结果,而要求无线通讯设备认证的测试必须在取得FCC认可的实验室(FCC Accredited Lab)进行,当时设定的过渡期是2016年7月13日。FCC认可的实验室必须取得FCC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认可,美国国内的认可机构可按美国相关规定获得FCC的认可,而非美国国内的认可机构可根据政府间签署的互认协议MRA取得FCC的认可或根据FCC2.949的规定取得FCC的认可。FCC认可的实验室较列名实验室有较高的技术和质量要求,FCC认可的实验室通过认可机构对实验室的人员技术能力、测量设备、品质系统等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而在2.948列名实验室的程序中FCC人员仅对实验室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文档性的检查而不涉及对实验室相关技术能力和品质系统的考核。
Reportand Order (FCC 14-208)发布后的2015年7月13日美国Motorola
Solutions, Inc.及TelecommunicationsIndustry Association
(TIA)分别提出了对此Report and Order进行再审查和澄清的请愿,其中涉及了关于在与美国未签署MRA的国家认可实验室的详细程序及过渡期的问题,美国消费技术协会及华为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及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均提交了支持相关请愿的意见。经过审查FCC同意在认可与美国未签署MRA的国家认可实验室的具体程序及相关细节要求未明确的情况下实施新的无线通讯设备认证政策将对制造商及公众利益产生影响,因而决定将相关设备认证要求的过渡期延长一年。
SRTC视角分析:
6月12日-17日,APEC TEL #53次会议在秘鲁举行。会议上,SRTC和美国FCC进行了双边会谈,经过持续的双边谈判努力, FCC的5个委员完成了对于14-208法令进行调整的决议,最终的决议(16-74法令)主要的调整内容包括以下2个方面:
1. 对于Part 2.948 listed实验室的过渡期将再延长1年,至2017.7.13;
2.有两种方式来授权美国本土之外的实验室:
1)在与美国签署MRA的国家,实验室可以由委员会承认的机构来授权。
2)在非MRA国家,实验室授权可以由根据FCC 2.949的规定取得FCC授权的认可机构来认可,此认可机构在美国本土或者其它国家均可。
除此之外,最新为各位带来的消息是,FCC在与SRTC的沟通中,明确表示6月16日将发布新的KBD(KnowledgeDataBase)974614 D01文档:
文档明确了FCC承认的认可机构如何开展实验室能力的认可程序,为非MRA国家实验室成为FCC Recognized Accrediated Lab提供了可行的程序。
此举将对国内的无线电产业的产品出口和测试实验室的发展带来有利的促进。
从2015年底开始,SRTC作为主要技术支撑机构参与中美双边谈判,与美方协调解决FCC 14-208法令为国内产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在APEC TEL第53次会议期间,FCC调整了相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