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化改革到简政放权,从创新驱动到中国制造,从信息经济到网络强国……“两会”期间,这些频频出现的热词勾勒出我国未来的发展之路。而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离不开信息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资源——无线电频谱。如何充分发挥无线电频谱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营造良好的电磁环境?如何尽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无线电管理模式?又如何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无线电管理工作全过程?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实施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实现无线电管理工作‘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信部无管局局长谢飞波表示,今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核心职能,以频率管理精细化和监管体系科学化为主要方向,扭住关键,精准发力,协调推进频率管理、台站管理、秩序维护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用频效率,着力优化用频环境,助力两化深度融合、军民深度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频谱使用评估专项活动。“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加速应用普及,无线电频谱资源成为实现信息无所不在的重要载体、构建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资源要素,各行业对于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频谱资源结构性紧缺问题进一步凸显。在这一情况下,无论是采用市场化方式配置频率资源,进一步提高频谱使用效率,还是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都要求我们准确掌握各频段频率的使用效率,对频谱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谢飞波介绍说,“广东、河南等省2015年已经在频率使用评估方面先行先试。今年,我们将在全国开展频谱使用评估专项活动。”通过制定方法程序与量化指标,利用现有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进行数据采集与分析,从时域、频域、空域各维度,对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通信卫星及卫星通信网等重点频段的频谱利用效率等频谱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可推广、能复制的频谱使用评估工作制度。
二是科学规划与优化配置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一方面,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用频需求,重点做好1.4GHz、1.8GHz频段相关频率规划的落实,创新宽带系统频率共用和管理方式。另一方面,推进重点频率规划研究等前瞻性工作。服务“中国制造2025”、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支持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系统、车联网和宽带专网频率规划研究,探索采用市场化方式配置频谱资源。此外,还要做好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协调管理。重点开展北斗卫星导航、探月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等国家重大项目相关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协调工作。
三是夯实无线电台站管理基础。严格把控,提升台站数据入库质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对既设台站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创新改进公众移动通信管理模式,完善台站执照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注重设备管理与台站管理政策的相互衔接配合。配合《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如新版《无线电管理条例》年内发布),研究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监管和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是切实履行“电波卫士”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发挥长效机制作用,做好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保护,保障相关重要无线电系统的平稳运行。加大非法用频排查力度,继续做好重大活动无线电管控工作,启动2022年冬奥会无线电安全保障筹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伪基站、黑广播、卫星电视干扰器,以及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重要考试中作弊等非法行为。
五是健全无线电管理法治体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出台、释义编写、配套法规体系设计和《刑法修正案(九)》中无线电管理相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制定。结合2015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对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的修订,完成《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版)编写。起草《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修订《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加快制定《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办法》。推动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出台。深入实施依法行政,规范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着手制定无线电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是重视标准规范提升技术手段建设水平。一方面着力增强无线电管理技术监管能力。评估已建超短波(VHF/UHF)监测网覆盖情况,完成国家和省级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发布,以强基础、补短板、上台阶为目标,布局未来5年技术设施建设。加强应急机动和管制力量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技术演练。另一方面,有效提升无线电管理标准化工作水平。通过标准制定和实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引导行业自律。提高重点标准和基础标准完成率,引导鼓励团体标准制定。注重有关频率管理行政文件的标准转化。
七是规范频占费资金使用管理。今年部无管局将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对频占费资金预算的执行监管。“我们将制定完善预算执行监督、项目申报管理、资金绩效评估等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运行监督。”谢飞波表示。同时,推动频占费管理政策优化调整。
八是推进无线电频率和卫星网络国际协调。在国际电联规则和双边协议框架下,务实推进空间与地面业务频率国际协调,切实维护我国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和边境地区频率使用权益。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重点方向无线电台站、卫星网络资料的国际申报、登记、维护和边境电磁环境监测等工作。同时,提升边境频率协调支撑工作水平。
九是组织做好无线电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宣传,重点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统一宣传标识和口号,抓好专题宣传活动。以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监测检测、无线电安全保障为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技术业务骨干、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力度。
十是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整体协调。密切与军队、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协调配合,增强频谱资源管理合力。结合《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研究完善军地无线电(电磁频谱)管理协调机制和行业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度。加强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部队建设和管理,探索实践行业预备役人员在岗训练方式方法。同时,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和支撑机构作用,引导业余无线电活动有序开展。加强对支撑机构的业务指导,健全专家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最后,谢飞波指出,“十三五”的征程已经开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将进一步振奋精神,积极应对挑战,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锐意开拓进取,实现无线电管理工作新突破,为实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作出更大贡献。